(古风AU)水墨青花

私设如山,OOC暴多且属于我,请勿上升真人。


与 踏风 和行处 同一个系列(打死我都没想到踏风还会出现第二篇番外)

这一次来讲一个有关京城贵妇的故事。大概有一句话的卡锅。


预警瞩目!

# 没有逻辑瞩目!依旧是想到哪写到哪的瞎写系列,逻辑,不存在的。

# 古风架空瞩目!也就是说会出现各个朝代的大乱炖,乱到什么程度我也说不清楚,所以高抬贵手啦,不要扣细节。

# 大型OOC现场!我几次都打着打着开始加骚话(例如什么fking帅啊之类的),但是这是一篇古风,所以注定没有骚话,注定大型OOC现场。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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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 —

你说的那刘家少爷,我是识得的,这会子不忙,我还能同你讲上两句。

说来也真是凑巧,我第一次见到他并不是在客栈里。

那天我拎着客房的帐子去河边洗,掌柜的只说是叫我洗帐子,至于什么时辰回去,什么时辰干完活,他向来对我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顶多在我回去的时候瞪圆了眼,甩着袖子说要扣我工钱。这边陲小城,城墙外面只有漫天的黄土,另一边是连绵的山,我就算死死的踮着脚尖也够不着门口挂着的大红灯笼,更遑论想要去更远的地方。

我不在乎掌柜的扣我工钱,他只要给我吃,给我住,我大概就能快活很久。

我那天哼着小曲,杏色的帐子就在水里飘,就像是晚些时候将要出现在城外那座山上的火烧云,我家帐子好看得很,不比天上的仙女的织锦差。

那个人就牵着一匹通体雪白的马,从凉亭边上慢慢绕过来。

我当时的样子一定傻极了,手指被河水沁得冷冰冰的,麻木地拎着帐子的一角看着他,看着那匹马,还有他背上那柄剑。

“姑娘,这里往前一里地是边城吗?”

他的声音和那个温和的笑意真是像极了客栈里偶尔出现的公子哥,事实上他套着锦缎织的外罩,里边是藕色的直缀,对襟边上用金线绣着繁复的花。不过他和那些公子哥又是不一样的,他的腰上别着玉佩和折扇,脊背挺得直直的,还有背上那柄看上去又宽又重的剑,剑穗是红色的,几乎要灼了人的眼。

“不止一里地,”我别过脸,掌柜的说了,一个姑娘家的,着实不该这么盯着一位公子这么看,“一里地只到文叔的茶棚,你还得往前半里路才是镇子,要是想进城,还得走上一天的路哩。”

不过他有马,用不着一天。

我抖开我那散着皂角香气的帐子,细细敛好了抱在怀里。

“天色已晚,少爷要是不嫌弃,可以去我家客栈留宿一宿。您瞧,我这帐子刚刚洗好,店里也干净得很,而且掌柜的人顶好,断是不会多收公子的银钱。”

他愣了一下,眼角流露出和刚刚一样的温和来。

“姑娘小小年纪倒是伶牙俐齿,”他伸手揉了揉马儿雪白的鬃毛,“那在下就叨扰了。”

我领着他路过了文叔的茶摊子,顺着镇上的青石板路走到我家客栈里。将将踏进门,尚不是吃饭的光景,店里只掌柜的站在台子后边扒拉他的算盘,头也没抬只顾着嘴里训我两句。

“小妮子又跑哪去玩耍了?”

“我哪里去玩哩,我是听话地洗了帐子,还给您招揽了生意!”我高声喊着,手里捧着帐子,另一手牵着那匹白马,“掌柜的,有客人来啦!”

那少爷站在店门口打量了一番,掌柜的迎了上来,把我手里的帐子递给了后面迎出来的伙计,两人走进了堂内说话。马儿像是通人性一般,在我旁边打了个响鼻,我领着它上了后面的马棚,用草料细细喂他。

“马儿啊马儿,”我问它,“你家主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 贰 —

嗨,这黄毛丫头一个,连帐子都洗不干净,讲闲话倒是起劲。

不过您要说这刘家少爷,我这个掌柜的还能跟您说道两句。

小哥可是不认识少爷?我同你讲,这刘家少爷,名志豪,京中人士。

刘家少爷算是健谈,他跟我说他确实要上边城去,不过先得在我们镇子里等个人。

“等的是个东宁来的小崽子,”他啜了一口茶,说话的时候眼睛微微眯起,“说是等他倒也不甚恰当,不过他确实要路过这里没错了。”

您得知道,做我们这行的得有点眼力见儿,少爷既然这么说了,这话里话外大抵就是告诉我,他来这有他的事情要做,不必管他,也不能打听太过。他是个好说话的人,可有的话却是万万不能问的。

“行嘞,少爷只管放心住着,有什么事您就叫那丫头还有后面那些伙计一声,保管给您办好喽。”

虽说镇子之外还有边城,但这城墙之外就不再是我们这些小生意人敢去的地方,我们这里已是边关,断是比不得江南和京城那般富庶有趣的。少爷每日只带着他的剑出门闲逛,连马儿也不曾牵去,我听摆茶摊子的老文说过,他还见过少爷和来往商队攀谈,看上去双方都是熟识。

那日夜里,他果真带着商队的人来了店里,说要请他们吃饭。

“早年间,我尚是少年时,家中不加管束,走南闯北的,结识了不少朋友。”

他低着头,指节敲打着桌子, 偏着脸,嘴角似有似无噙着一抹笑,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说话给我听,“现在想安定下来了,见着这些老朋友,总能想起以前一起寻花问柳,九天摘星的风流日子。”

“边城从来不是个安顿的好地方,”我家丫头捧着茶盘路过,瞧了瞧那边的商队,“还有那些人,也不是安生的人。少爷怕不是选错了地方,江南才好啊,说书的都说那里好。”

我尚来不及训斥她两句,少爷倒是先笑起来,“姑娘说的没错,江南确是个好地方。”

“只是……”他喃喃自语,“我放不下的。”

这不是我一个生意人说的妄言,可少爷的眼睛里,像是经历了多年的风霜,看过了太多的故事。

丫头又问了他一句。

“少爷等的人还没有来吗?”

“没来,”他摇摇头,给那帮商队的人打了个手势,站起身,“不过就快了,最快就是今天夜里,最迟,不过明日清晨。”



— 叁 —

掌柜的可是在说刘志豪的故事?那我也来凑个热闹吧。

在下是个行脚的商人,掌柜的说的那日和刘少爷喝酒的商队,就是我的商队。

我同刘志豪是在大漠认识的,平日里在我的商队走的货物,大多是西语的美酒一类的,和他认识不过是他时常在西域晃悠,也时常在我这买酒。

对,西域,藩邦,就是从边城往外的那几个藩国。

我是不知道这位大少爷平日里做些什么的,只听闻说他家境殷实,而他本人既懂得诗词歌赋,也有一身好武艺。我曾经问过他,是不是他们那些京城的富贵子弟都是他这样子,是不是都和话本子里的一样。

那时候他还不像你们现在看到的这样像个书生,也不是背着剑。在大漠里拎着他那柄八面破甲槊,腰上一双四面金装锏,立于马上,随着他的伙伴们东奔西跑。不过他也真算是年少成名,你们别看他现在眉宇间还存着少年人的青涩,可我早在五年前就知道他行于大漠,他成名的日子自会比五年更长。

后来他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我再同他见面便是在这镇子上,再然后,就在这客栈里一同饮酒了。

“你跑到哪里逍遥去了?我好久没在大漠见你。”我问他,彼时他正把玩着青花的酒盏,眼底薄薄的一层醉意,“还有你的马槊呢?我可是记得的,那柄槊真是漂亮……”

“哪有什么马槊?你是吃醉了。”刘志豪盯着我,笑起来,“我现在使剑啦,重剑。虽说都是‘练重使轻’,我还是习惯挥剑都带着风的爽快感。”

“适合你!适合你!”

我大笑着拍他的肩,当真是适合他的。我能想到他舞这重剑的模样,双手握着剑柄,在空中挽一道利落的剑花,锋利厚重的刃破风而下,太漂亮了。

原谅我是个粗人,我只能想到“漂亮”这个词,但也不够形容他纷飞的衣角,和嘴角带着邪气和自信的笑。

饭毕,他说要走走消食,而商队还得赶早出关,于是我遣了商队先行回去,陪他沿着我住地旁边的林字慢慢走着。

“既是遇着了,我就随口问问,”我跟他讲,“老哥哥我自是一辈子都得跟着商队来回跑了,但你尚未到而立之年,接下去可有打算?”

刘志豪嘴里溢出几声笑,低着头看月光和树影,声音轻轻的,“自然自然,我自然有我的打算……”

他的话尚未说完,一支箭矢破空而过,他推开我,拔剑挡下它,金属碰撞之间叮当作响。

林子里有人又搭弓,一点寒芒指着我们,他拉着我拔腿就跑。

“你上哪招惹的人?”

“我说了我自有打算,只是这打算实在困难,”他迎着风,声音含含糊糊的,“对不住了,我们改日再叙!”

他放开我的袖子,飞身而去,我抬头的时候,才发现他把我送到客栈门前,人却不见了。



— 肆 —

难怪难怪,那天少爷回来的时候看上去累得很,衣服上沾了尘。

哎呀,还把我们家丫头给吓了一跳。

少爷回来什么也没说,只吩咐送盆热水上去,我不疑有他,就遣了丫头上去。

正在楼下算账之际,我听着丫头压低嗓子惊叫一声,接着她便几下子从楼上下来,一脸的惊惧。

“掌柜的,你去看看少爷吧,”她拉着我的手,“少爷他,少爷伤得好重哩!”

屋子里满是血腥味,我推门进去的时候给吓了一跳,少爷正给自己清洗肩上的伤口,低低地呼了一声痛。

“哎呀,这是怎么弄的,我去给您找个郎中来。”

“掌柜的不必麻烦,”他抬头看了我一眼,脸上全是汗水,还是挣扎着露出一抹笑,“不妨事的,我自己弄就好了。”

他脱下的白衣上沾了红,原本绣着的那枝红梅看上去妖异无比,像是凋了一地的落花。重剑扔在地上,双锏上也有砍出的痕迹,着实是场硬仗。

“唉,怎的伤的这么厉害?”

我转脸去看,是个锦衣卫,个子高高的,皱着眉抿着唇,眼里有些自责。几步就走到了少爷身边,接了他手里的帕子给他擦伤口。

“早知道就叫小明一起过来了。”

“又不是什么很严重的伤,”少爷动了动脖子,方便那人的动作,“没关系,不要自责。”

“世宇已经去处理剩下那些人了,按照时间,现在大抵快弄完了……”锦衣卫说,“原本我们已经解决了那些人,不过是些没什么出息的山匪。只是没想到他们居然截下了你从京里回来的消息,传给了那些余孽。我们本来叫你在这等我们是想着三人一道,遇着什么事情也好互相照应照应……”

“如果我再小心一点……”

少爷哼了一声,那人立即停了手,又嘟囔了几句,小心地给少爷上了药。

少爷勉强披上外袍,拍了拍锦衣卫的头,“走吧,免得给掌柜的招来祸患。”

他朝我点点头,等着锦衣卫收拾好了所有的东西,慢慢走下了楼梯。我瞧见后院里另一个锦衣卫牵了马,正等着他们下去。

三人在夜色里翻身上马,就这么离开了。



— 伍 —

掌柜的和那商人唏嘘了两句,听故事的小公子也跟着感叹了几声。

“伤着了不好好将养,是要落下病根的。”小公子呷了一口茶水,撑着腮帮子叹气。

“那可不是,”商人拍了拍大腿跟着附和,“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我只听说他当真从那以后都没再使过那柄马槊。前些日子关外还在打仗,我也不怎么往关外走了。”

商人低下头叹了口气,倒是掌柜的接过了话头,“公子这是要往边城去?”

“是啊,原是打算住一宿的……不过我想着今晚赶些路,城门开时就能进城了,想早些回家。”

“那公子若是见着少爷……”他顿了顿,最后还是摆了摆手,“我知道这么麻烦公子不对,只是今天这么提起,还是不免唏嘘。少爷该是那么个洒脱的人,怕是早就不记得我这么个掌柜的了。”

“罢了罢了,也不知少爷还在不在城里。”他喝了口茶,青花瓷碗磕在红木的桌上,一声脆响,“这顿饭算是我请公子的了,公子请一路小心。”

掌柜的和商人散了,客栈里静悄悄的,已是夜里了。



— 陆 —

史森明牵马进城,熟稔地和城西早餐铺子的阿嫂打了个招呼,笑嘻嘻的买了早餐。

脚下一顿,却是往刘志豪府上去了。

“我就知道你们在这!”

刘志豪正收了棋盘,挥手示意下人去把简自豪叫来,洪浩轩和刘世宇在一旁用两根枯枝过招。天已经亮了,方才军营里传出了练兵的声音,再过一会两位将军大概也会溜达着过来。

“森明哦,你穿着这衣服跑出去弄的一身脏兮兮的回来?”刘志豪笑着拍了拍袖子上的灰,“我倒是疏忽了,以后再花钱给你和浩轩做衣服,便是我脑子进水了。”

“别呀!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洪浩轩防下刘世宇的攻势,转身往他肋下刺去,毫不意外地被牢牢挡住,“明明是史森明的问题!”

刘志豪懒得理他们两个,挽了袖子沏茶。

用的是一套水墨青花。



—————— END ——————


没什么意义的故事,只是当时写行处的备选方案之一,晚上迷迷糊糊的时候突然想起好久以前我想写这么一个故事,就把它写出来了,然后一边写一边改,自己心里九拐十八弯,终于是写下来了。


欢迎捉虫欢迎一件欢迎一切,引起不适请务必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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