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米眉兔,梗来自安徒生童话《荷马墓上的一朵玫瑰》
私设如山,OOC有且属于我。
拖了好久,终于写完了,就是很随便很粗糙的一篇文,感谢各位点进来。
BY:四夕
亚瑟睁开双眼看到的第一个画面,是一个庄严肃穆的墓碑。
对,和所有的童话故事的开头都不一样,是一个墓碑。
在他花费了好几分钟来接受这个事实之后,小小的垂耳兔站起来,仔细打量起冰凉的,篆刻着一个伟大的人的生平的石碑。
大理石的纹路一如既往带着温和的年轮的印记,却又和其他的没有生命的石头一样不近人情。亚瑟裹紧了身上的披风,睁大他翠绿色的双眼仔仔细细地,一个字一个字地阅读着墓志铭。
这应该是伟大的,莎士比亚的墓。
他这么想着,这么认为着。
继而一股窃喜悄悄地涌上他的心里,暖暖的,带着自豪和想与人分享的冲动。
我是一只诞生在莎士比亚的墓旁边的兔子
初秋的季节,总会有商队经过,他们达达的马蹄声突然提醒了小兔子,在森林外还有一个被遗忘的王国。那时东方既白,黎明悄悄取代长夜,地平线那边匆匆跑来一辆马车,车夫就着清晨的晨露打了个哈欠。
颠簸之中从马车后面掉下来一个笼子,轰隆隆的声音淹没在车轮和石子路摩擦产生的规律的调子里,木质的笼子在地上滚了几圈,终于不堪重负散成一地破碎的木片。
这是第一次,第一次有人在这片静谧的土地上留下什么。
灰头土脸的狼露出一个微笑,眨着他那双如同澄澈的湖水的蓝眼睛,咧着嘴露出一个在兔子看起来有些凶狠的却透出柔软和温暖的微笑。
一位不速之客。
“嘿,瞧啊,一只在莎士比亚墓旁的小兔子……”
噢,一位非常识货的不速之客。
狼先生自称自己叫阿尔弗雷德,来自很远很远的地方。
“有多远?”
“很远很远。”
“比玫瑰花的藤蔓到那边的香樟树还远吗?”
“是那么远的十万倍。”
“那么从伟大的莎士比亚的墓到那边的小溪呢?”
“呃,是那么远的一万倍。”
阿尔弗雷德说,他之前居住的地方和这片森林是很不一样的地方。
“那里有很多人,比每次经过的商队多得多。”
“那么一点都不是一个好地方,森林里其他动物比人友善多了,至少他们路过我的家会给我带来鲜甜的浆果或是我没见过的树叶。人类呢?他们只会丢下一只叫做阿尔弗雷德的狼。”
“那里的晚上总是亮亮的,人们会点上很多很多的灯,很漂亮。”
“那么一点都不是一个好地方,点上灯晚上怎么睡觉啊?点上灯也看不见萤火虫和星星了。”
“那里还有吃不完的新鲜的胡萝卜。”
“那么一点都不是……好吧,看在胡萝卜的份上,那里算是一个好地方。”
阿尔弗雷德告诉亚瑟,他想要去看海,求了商队的人很久,他们才同意把他装进笼子里,带着他一路朝着潮湿温暖的海风走去。
但是亚瑟从来没有见过海,他唯一知道的流动的水流是不远处那条波光凌凌,对于兔子来说算得上是宽广的小溪。还有玫瑰花告诉他的,那些在更远处但是他从未见过的湖泊。
“亚蒂,”狼先生眨着他那双像极了湖泊像极了大海的双眼,语气里难得带上了局促,“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去看一看,去看一看那片海。”
这真的是亚瑟活到现在,需要作出的最艰难的一次抉择了。小小的兔子进入了长时间的思索,狼先生也就坐在他身边,相比起兔子来说巨大的身形委委屈屈地蜷缩着,眼睛里盛满了未来和梦想,还有兔子毛茸茸的耳朵和小巧精致的三瓣嘴。
“阿尔弗雷德,你知道吗?”
他看着他的眼睛。
“这里躺着世界上最伟大的人之一。”
“我长居于他的墓碑旁,与他淋同一场雨,感受同一阵风。他已经变成了这块土地中的尘土,而我,我只是一只兔子,我日夜守护着这尘土,与他作伴,听他在白昼和黑夜里吟诵只有我能听到的诗。”
“我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我是诞生在莎翁墓旁的一只兔子。”
“他是我赖以生存的神。”
他们一起看日落的余晖洒在翠绿的树梢。
他们一起看玫瑰花长出花苞最终盛放。
他们一起分享甘甜的溪水。
他为他找来森林里最甜美的浆果。
他为他打理沾满灰尘的灰色长毛。
他没心没肺地对着月亮大笑,指着他的粗眉毛说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兔子。
他恶狠狠地踩着他的脚,警告他如果再嘲笑他就会被扫地出门。
尽管他其实很喜欢他的粗眉毛。
而他也没有想真的让他离开。
他们把喜欢和依赖揉碎了融进呼吸里,还有一下一下的心跳里;他们把彼此镌刻在时间里,写在自己的故事里。
亚瑟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好好地生活着。
但是他也知道,他们不可能这样生活着。
他忘不了阿尔弗雷德说到大海的时候,眼睛里透出的光。
比星辰还温柔,又比阳光还耀眼。
真是……太好看了。
或许有一天,莎士比亚再也不需要他的守护,这个时候他就能够跟着身边这匹宛如他的世界里最美好的阳光的狼一起,去那个能让他眼睛发光的地方。
但是这毕竟是个故事,如果故事没有起伏就不叫一个故事了。
所以在一个清晨,连溪边的浓雾都和往常一模一样,亚瑟脱离了它的梦乡,身边一片冰凉,冰凉到他差点忘记了这里是哪里。
阿尔弗雷德不见了。
“阿尔?”
亚瑟走到玫瑰花的篱笆旁边,那里没有人。
“阿尔?”
亚瑟走到香樟树下,那里没有人。
“阿尔?”
亚瑟走到小溪边,那里也没有人。
“阿尔……”
只剩下他的声音回荡在空空的森林里,那匹有着灰色的皮毛笑起来眼睛里盛满了阳光的温柔的狼,不见了。
他突然有些后悔,有些想去看看蔚蓝色的大海,想去看看那匹狼宁愿丢下他也要去看一眼的景色。
外在的时间通通停止,内在的时间却加速奔驰,小小的兔子小小的心里仍然存在着那样的,高傲的自己——一只绝无仅有的,诞生在莎翁墓旁的垂耳兔。
可是在那天之前呢?
在他醒来之前呢?
在他读过墓志铭之前呢?
浑浑噩噩的日子晦暗无光,森林的那边只有看不到边际的极夜,黑乎乎的天上只能在偶尔天气好的时候看见北极星。体温只够温暖身下的一小片土地,孤独铺天盖地,他也只能自娱自乐享受仅有的拥有。
后来的后来,在他遇见过阿尔弗雷德之后,再一次抬头,夜空中繁星闪烁,细细密密的温柔倒影在一片蔚蓝色的湖水,毫不讲理闯进他绿色的眼眸。垂耳兔简直觉得这一刻不能太好,好到一切的寂寞和遗憾都无法打扰。
那日子如同泛着温婉日光的山泉,影影绰绰却又清晰明艳,他竟记不起来是什么时候那朵他们一起看过的玫瑰都已经逐渐凋零,娇艳的花儿此时此刻想来已经实现了此生唯一一次奉献的哲学,只留下淡淡的玫瑰的味道还带着旖旎的气息。
墓碑无悲无喜,却牢牢记得兔子的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一个不明显的微笑,伴随着皱起的粗眉,别别扭扭又欣喜异常地扑进长着尖尖的耳朵,却收起骇人的牙齿的狼先生的怀里。
那些日子一去无回,森林依然冰冷,夜空依旧暗淡,亚瑟抱紧了自己,连毛茸茸的耳朵都失去了意义。
每秒他都活着,却每秒都在死去。
亚瑟紧紧闭上双眼。
是偶然还是巧合,故事重新开始在他们相遇的过去……
那时候天月将白,黎明悄悄取代长夜,地平线那边匆匆跑来一辆马车,车夫就着清晨的晨露打了个哈欠。
记忆里的清晨又一次和现世重合,连那时的温度都分毫不差,他睁开眼,记忆于是透过那双绿眸染上了清冷的水汽,连带着时光都扭曲。
这个时候故事才刚刚开始。
颠簸之中从马车后面掉下来一个笼子,轰隆隆的声音淹没在车轮和石子路摩擦产生的规律的调子里,笼子的门经受不住撞击的力道,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变成了一地的碎片。
灰头土脸的狼露出一个微笑,
“嘿,瞧啊,一只在莎士比亚墓旁的小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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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读到最后,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是写完了,大家新年快乐。
新的一年各位也要接着爱米英呀!
以上,我是爱你们的四夕。